信息来源:住房保障科
发布日期:2024-11-2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所属街道社区/所属单位
房屋小区
房间号
建筑面积(㎡)
调整内容
1
刘丽红
21040319740904****
刘山街道蝴蝶楼社区
南花园
9-3-401
49.04
最低收入家庭实物配租转中低收入家庭实物配租
公示期间,请社会各界人士广泛监督,对弄虚作假、申报情况不实的相关人员,进行举报、投诉。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6日—2024年12月2日。
举报电话:024-52656059。
抚顺市新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26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