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
发布日期:2024-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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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申报2023年工程系列建设行业中级以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请各单位人事员携带身份证(参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代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及参评人员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有效证件)于2024年2月1日至2月7日(2月3日休息日除外)的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到抚顺市临江路东段振兴大厦A座710领取申报材料及通过人员资格证书。逾期不领,视为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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