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工程系列建设行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定于2022年12月24日召开。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答辩时间:2022年12月24日(星期六)11:00-11:30报到。
二、答辩地点:雷锋学院(辽宁省抚顺经济开发区高顺路西段17号)(乘103、104路公交车到雷锋学院站下车即是)联系电话:024-56117777。
三、参评和疫情防控要求
(一)参评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评审答辩:
1.不能提供评审开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参评人员。“辽事通健康码”非绿码的参评人员。
2.参评人员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等因疫情防控被隔离人员。
3.评审前8日内有境外或港台地区旅居史或其他因疫情防控被隔离或限制出行的参评人员。
4.隔离期未满或因属地疫情防控要求被管控的参评人员(依据抚顺市或出发地城市疫情防控要求,应当或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人员;居家健康监测以及其他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的人员)。
5.进入评审场所前,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经综合研判不具备参加评审条件的参评人员。
若参评人员存在不得参加评审的情形,则不得进入考点考场,否则将按违反疫情防控要求处理,一切后果由参评人员自行承担。
(二)答辩当天参评人员现场应出示: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辽事通健康码”(绿码);
3.核酸检测阴性证明(48小时内)。
参评人员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如体温异常(≥37.3℃),需现场进行复测,体温仍≥37.3℃者不允许参评。
(三)参评人员应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并做好自我防护。
1.参评人员要做好每日测量体温和健康状况监测,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要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排查。
2.主动及时了解抚顺市工程系列建设行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相关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做好现场防疫工作。
3.在备考期间,务必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地区,避免与无关人员接触。勤洗手,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在各种场所保持一定的安全社交距离。答辩当天,尽可能做到居住地与考点之间“两点一线”。
4.答辩当天,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N95医用口罩,并科学规范佩戴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
5.根据答辩场所管理相关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评审场所。答辩当天,请参评人员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请按照答辩证上规定时间进入场所,迟到者责任自负。
6.答辩结束时,按工作人员指示有序离开。
7.参评人员不配合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参评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注:请广大参评人员务必关注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并保持手机畅通。评审答辩安排如有变化,将在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发布。
市住建局职改办
202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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