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科室、城建发展促进中心:
现将《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15日
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全局法治建设工作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依据《中共抚顺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2020年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治建设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落实中央、省、市委法治委员会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践行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和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要求,围绕全市住建领域发展和全局中心工作,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认真学法及全民守法,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升依法治理能力,促进市住建局的法治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理论学习
1.加强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局党组以及局属各单位党组(党委)、总支(支部)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纳入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专题学习,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制度意识,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落实省、市委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推动党员干部系统学习、培训、法学研讨,加强组织宣传工作,拓展学习宣传广度深度。
2.学习贯彻党内法规。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和程序,明确党内法规执行工作的责任制度。
3.全面落实保证宪法实施的工作机制。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增强全局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维护宪法的权威性。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围绕“12?4”国家宪法宣传日开展第三个宪法宣传周教育活动,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氛围。
4.强化新时代法治人才的培养和培训。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法治人才的培养和培训工作,提高全局执法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年内拟举办两期培训班,加强对全系统专门队伍的业务培训。
二、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
5.落实省委、市委法治政府工作部署,以法治手段推动高质量振兴发展。营造各种所有制主体依法平等进入住建领域使用资源要素、参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学习宣传落实《辽宁省企业权益保护条例》,平等对待域内外各类所有制企业,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畅通企业投诉机制,依法处置各类投诉。
6.深化改革、简政放权、积极创新,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为重大建设项目提供法治保障。全面做好“六稳”工作,依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严格依法行政,不断提升政府执行力,确保重点项目、重点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7.学习宣传贯彻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辽宁省推进“最多跑一次”规定》,全面贯彻实施《抚顺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积极推进住建领域基本建成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8.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进一步精简市场准入行政许可事项,努力完成我局90项行政权力到年底精简50%的工作任务,一季度完成精简19项。适当压减行政许可类办证工作时限,响应政府号召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按计划完成抚顺市住建系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建设任务。
9.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建立政府信用管理体系,制定科学、民主、公正和依法决策制度,完善失信惩戒及责任追究机制,机关和工作人员践行“契约”精神,打造诚信住建机关,提升住建人的公信力,因工作人员失误造成企业和投资人利益损害的,应依法给予补偿。
10.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局机关各业务科室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将行业法律法规送到企业、建筑工地和行政相对人的手中,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依法治企、依法维权,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研究制定企业复工后加强防疫工作的法律服务,有效促进企业有序恢复正常生产,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三、加强住建系统法治建设
11.坚持民主立法,提升我局立法工作质量。今年我局立法工作任务较重,市人大常委会计划在6月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物业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8月一审《抚顺市排水管理条例》(草案)、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农村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市政府规章按照市司法局工作计划,3月中旬《抚顺市城市除雪管理规定》的修改工作形成初步修改意见;6月,对《抚顺市机动车停泊管理办法》形成评估意见;9月《供热收费管理办法》和《直管公房管理办法》两部行政规章发布;9月底,《抚顺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抚顺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管理办法》两部办法完成立项和调研工作并形成草案。
12.落实省市关于清理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工作部署。全面清理与民营经济、安全质量、消防审查、环境保护、开放政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等有关的规范性文件,废止或修改妨碍抚顺营商环境的政府规章以及部门规范性文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依法撤销和纠正“奇葩文件”。
13.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推行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主动公开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为社会服务。
14.落实已制定的各类工作方案。按照《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住建系统开展“社会治理、法治先行”宣传年活动实施方案》和《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住建系统加强联合惩戒构建新型信用机制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推进工作。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5.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涉企行政执法计划,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推进工作。推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等制度措施,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执法信息综合管理、执法数据和信息共享。
16.强化行政执法力度。加强对招标领域围标、串标的处罚力度;坚决查处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行为;严惩不按设计要求建设人防工程。加强对建筑工地和装饰装修现场的事中事后监管,督促监督建设(管理)单位严格依法行事、依法建设、依法施工。
17.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执法事项,探索联合执法途径,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履顺行政执法队伍体制,推动行政执法中心下移,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18.加强法律法规知识业务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综合执法能力。年度内计划举办2期全局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培训班,培训内容(法规)有《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建筑法》《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
19.加强执法队伍廉政教育,强化责任追究制。全面围绕《中共抚顺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开展工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廉政教育,实施过错追究制度,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
五、完善有效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机制,维护大局稳定
20.完善调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住建系统调解联动工作体系,积极推动调解和法律服务下沉,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学习贯彻《信访条例》,加强法治工作宣传,避免工作疏漏引发行政相对人不满,制定依法处置群体事件、极端个人主义的工作措施。
21.运用新时代思想指导信访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创新信访工作理念思路、机制体制、方法手段。落实“五级书记抓信访”责任,建立研究解决信访问题联席会议机制,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接待信访,落实信访事项首办责任制,推动实现“最多跑一次”信访问题解决战略。
六、依法行政,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22.进一步提升普法的实效性。按照《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住建系统开展“社会治理、法治先行”宣传年活动实施方案》,脚踏实地地落实好“社会治理、法治现行”宣传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增强全局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23.自觉接受社会及各方监督。重大事项在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的同时,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向市政协通报,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提案。积极应对人民法院各类案件,建立良好的应诉制度,应诉率达到100%。及时准确完成各级监察意见,建立切实可行的行政追责制度。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和信息共享,建立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制度,建立执法检查复核制度,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邀请新闻媒体、网络和社会各界代表为监督员,完善审计监督功能,实现全方位不留死角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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