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住建局、应急管理局,相关单位:
为落实省住建厅、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在房屋市政工程中开展严厉打击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专项行动的通知》(辽住建〔2022〕18号)《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建筑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辽住建〔2022〕7号)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秩序,打击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现将《在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中开展严厉打击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做好贯彻落实。
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抚顺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4月19日
在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中开展严厉打击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省政府“严厉打击房屋和市政工程‘三包一靠’专项行动暨深入推进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会议工作部署,落实省住建厅、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在房屋市政工程中开展严厉打击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专项行动的通知》(辽住建〔2022〕18号)、《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建筑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辽住建〔2022〕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盯建筑市场突出问题和行业乱象,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按照执法计划依法整治,压实区(县)住建等部门的属地市场监管和执法职责,厘清建设施工等企业主体责任,保持打击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及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有效震慑和遏制违法违规行为,建立起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检查范围:
1.全市范围内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2.建设、施工、监理、招标代理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及相关管理人员。
检查重点:高危建设领域工程。
1.市政燃气等地下管网新建、改造工程;
2.市政桥梁工程;
3.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重大公共工程(主要包括:医院、商场、学校等)。
三、检查主要内容和依据
检查内容:
1.违法发包行为。重点检查建设单位有无肢解发包、将工程项目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等问题;
2.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行为。重点检查施工单位(含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企业)有无转包、违法分包以及转让、出借资质行为,施工单位或个人有无挂靠行为等问题;
3.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行为。重点检查是否依法招标,是否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是否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是否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是否属于“三边工程(边勘查、边设计、边施工)”问题。
4.违反招投标规定的行为。重点检查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过程中的串通投标、骗取中标、规避招标、虚假招标、恶意投诉、非法设置门槛排斥潜在投标人、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等突出问题。
5.规范实名制管理。重点检查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部管理人员、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现场履职及实名制考勤情况,施工现场工人到岗及考勤情况。
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住建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和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法律法规。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自查阶段(4月20日-4月30日)
(一)企业自查
1.本地施工企业自查:由各区(县)住建局负责组织在属地注册的施工企业开展自查,建立自查台账和问题清单,本地企业2022年在抚顺地区所有的在建项目填写《2022年房屋和市政工程“三包一靠”专项行动施工企业自查表》(附件1),经企业法定代表人承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务于4月30日前将电子版和PDF版报送至市住建局建管科邮箱fsjwjgc@126.com。
2.本地燃气企业自查:由局公用科负责组织本地燃气企业开展自查,建立自查台账和问题清单,将企业2022年在抚顺地区所有的在建燃气项目填写《2022年燃气工程“三包一靠”专项行动燃气企业自查(台账)表》(附件2)和《2022年燃气工程“三包一靠”专项行动燃气企业问题清单》(附件3),经企业法人承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务于4月30日前将电子版和PDF版报送至市住建局建管科邮箱fsjwjgc@126.com。
(二)项目自查
由各区(县)住建局组织属地项目,包括会同工信部门对企业技改项目中附属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开展自查,填写《2022年房屋和市政工程(含燃气)“三包一靠”专项行动项目建设单位自查表》(附件4)《2022年房屋和市政工程(含燃气)“三包一靠”专项行动项目施工单位自查表》(附件5),经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承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所在区(县),由各区(县)住建局汇总后,务于4月30日前将电子版和PDF版报送至市住建局建管科邮箱fsjwjgc@126.com。
第二阶段:培训阶段(4月30日前)
市、区(县)建筑市场监管和执法人员开展专项培训,采取聘请专家、执法培训课件学习、市级管理部门政策解读等方式学习,重点学习《关于在房屋市政工程中开展严厉打击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专项行动的通知》(辽住建〔2022〕18号)、《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建筑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辽住建〔2022〕7号),提升监管和执法人员准确认定、查处建筑施工“三包一靠”、未批先建等违法行为的能力,确保监管和执法人员全部培训到位。
第三阶段:检查阶段(5月1日-11月15日)
(一)区(县)检查:各区(县)建筑市场监管和执法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制定专项行动方案,于6月20日前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对既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燃气)项目开展全面检查,实现全部覆盖,对后续复工、新开工的项目做到即开即查。紧盯高危建设领域工程,特别是燃气工程全面排查摸底,随批随查,列表督办,确保一项不漏。区(县)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对违法违规的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罚,不得以罚代管。重点检查:一是是否办理施工许可;二是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是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内容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实质性条款是否一致、项目班子主要成员是否与合同约定及施工许可证一致,人员变更是否符合规定要求;三是是否存在违法发包、挂靠、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是否存在无资质或超资质承揽燃气工程行为;四是项目班子主要成员在岗履职时间是否符合规定;五是工期进度、工程款支付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六是是否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七是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内容;八是招标代理机构是否存在违规行为。具体检查内容按市统一制定的《建筑市场检查表》进行,并建立检查台账和问题清单。(责任部门:各区(县)住建局)
(二)市级检查:市住建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检查组,5月10日开始采取不定期的方式,一是对市级市政工程(含燃气)进行全覆盖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对违法违规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二是对区(县)住建局的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工作进展情况、台账建立情况、项目检查及整改情况、处罚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同时建立工程项目名录库,按“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抽查在建项目,实地开展检查,检查内容同区(县)。对因区(县)检查不到位,未能查出项目存在的问题,在市级检查中被查实的,下达《督办通知单》,对“三包一靠”违法线索,提级查处,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区(县)住建局予以通报批评,并报区(县)政府。(责任部门:市住建局、城建中心;配合部门:各区(县)住建局)
(三)事故彻查: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市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牵头,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有关规定,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住建部门根据需要作为小组成员参加事故调查,并提供必要的专业和技术支持。事故调查报告经市政府批复后,涉及住建部门的行政处罚建议,由住建部门进行落实。对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行为一查到底,严肃追究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主体责任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牵头部门:市、区(县)应急管理局)
(四)“吹哨”追查。市、区(县)主管部门和项目法人单位要设立并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充分发挥“吹哨人”作用。鼓励社会公众通过市民热线、部门举报电话和网站来信等多种方式,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及“三包一靠”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各区(县)主管部门接到举报后,要实行首问负责制,明确责任人,跟踪调查核实情况,反馈处理结果。(责任部门:市住建局、区(县)住建局)
市住建局监督举报电话:57500415/57500787(传真)
监督举报邮箱:fsjwjgc@126.com 联系人:胡宁豫
各县区住建局监督举报电话:
新抚区住建局:52656110 望花区住建局:56888069
东洲区住建局:54661129 顺城区住建局:58067810
清原县住建局:53022463 新宾县住建局:55067028
抚顺县住建局:57599321
(五)数据筛查。我市将通过建设工程信息网、抚顺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抚顺市实名制平台大数据,实现互通信息,分析对比排查违法违规问题。(责任部门:市住建局、区(县)住建局)
第四阶段:总结巩固阶段(11月30日前)
各区(县)住建局形成检查报告报市住建局,内容包括总体情况、工作措施、取得成效、发现的典型案例、公布的执法通报情况。市住建局将执法检查结果在官方网站公示,并形成全市检查情况报告省住建厅。
五、工作要求
(一)迅速开展行动。强加教育培训,加大宣传力度,扩大舆论范围,将本方案精神迅速传达至涉及检查重点的项目法人单位,使其充分认识整治建筑市场秩序,特别是严肃查处“三包一靠”违法行为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充分认识因“三包一靠”违法行为造成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所产生的社会危害性和对营商环境的破坏性,以检查燃气工程为重点和切入点,靠前指挥、立即行动、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全面排查。
(二)严格落实责任。区(县)党委、政府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主要领导和分管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协调,及时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全力以赴抓好这次专项行动。市、区(县)住建部门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有关要求,确保监管、考核、履职到位。项目法人单位及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特别是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本企业按照本方案要求的范围、重点和内容,迅速对续建、新开工项目全面开展自查。要建立自查台账和问题清单,发现问题能够整改的要迅速整改,手续缺失的要尽快办理,存在“三包一靠”问题的要主动报告并配合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将进行约谈警告,涉嫌违法违纪移交相关部门追责。
(三)严格执法处罚。市、区(县)要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坚决杜绝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要持续规范行业自律,坚决消除行业“潜规则”,重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做到“严打、狠打、痛打”。根据违法情节,采取公开曝光、经济处罚、限制招投标、停业整顿,吊销资质、会同相关部门实行信用惩戒纳入信用黑名单等处罚措施,坚决把违法违规企业逐出市场。对造成重大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事故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让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个人付出高昂代价,让心存侥幸的企业“收手、收敛、收心”。
(四)完善行业监管。对照检查出问题,完善行业监管制度,指导服务企业依法依规办理招标、施工许可、质量安全报监、竣工验收等手续,全面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创新工作方式,持续开展采用实名制系统对项目经理在岗执业进行动态监管,持续推动招标代理市场行为评价等措施,采取信用联合惩戒方式,建立市场监管机制。
附件:1.2022年房屋和市政工程“三包一靠”专项行动施工企业自查表
2.2022年燃气工程“三包一靠”专项行动燃气企业自查(台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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