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建局,高新区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行政执法队,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住建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根据《省住建厅安委会关于印发<全省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市安委会《关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报》(抚安委办〔2024〕23号)、市住建局《关于印发<2024年春季“市容环境大扫除大清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抚城管办发〔2024〕2号)、市生态环境委《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春季空气质量提升“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市房屋市政工程春季开复工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
(一)扎实做好开复工准备。申请复工前,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到岗履职。项目部全面开展安全检查,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开展全员安全教育,严格落实安全交底制度,未经重新进场安全教育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
(二)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建设单位要牵头组织监理、施工单位开展安全排查,以安全生产条件落实情况、进场人员安全教育情况、现场安全防护情况、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情况、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状况、起重机械设备维修保养情况、消防设施设置情况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隐患,建立健全工作台账,确保安全施工。
(三)严格履行开复工程序。建设单位应当向项目监管部门报备,并提交恢复施工安全监督申请书及复工条件验收报告。项目监管部门要严把开复工关口,摸清底数、建立台账,逐一复核,做到合格一个复工一个,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不得开复工,杜绝失管失控现象发生。
二、有效开展施工现场扬尘管控
春季大风天气较多,易产生扬尘,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大局,深入开展扬尘污染整治专项行动。落实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六个百分百”工作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围挡封闭、物料覆盖、车辆冲洗、主要道路硬化等措施,有效使用监测监控设备,切实抑制扬尘污染。根据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大气污染应急预案要求,及时响应重点时段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扬尘管控公示,在工地主要出入口外侧显著位置设置公示牌,明确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投诉电话等信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三、全面提升工地内及周边市容环境
全面开展2024年度全市“市容环境春季大清理、大清扫整治行动”。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各工地要规范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围挡及工地出入口管理,对损毁、污染的各类围挡及时进行修复、更换、清洗或拆除,及时清除围挡内外垃圾残土。整治围挡占道现象,在保证正常施工的前提下,尽量不占用社会道路;对施工完毕的区域,要及时让路于民,给群众创造良好的交通出行条件。保持施工现场环境整洁,合理安排建筑料具进场时间,做到堆放整齐、有序、稳固。因地制宜合理硬化、绿化、美化,设置有效的排水措施,为创建优美整洁、规范有序的市容环境增景添彩。
四、有关要求
(一)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各参建单位要深刻汲取近期外省市发生的建筑施工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克服节后松懈麻痹思想状态,自觉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分析开复工面临的各类风险隐患,推动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落地,确保项目施工准备、安全管理工作可靠到位,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各级建设管理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性、复杂性,紧盯违规施工作业、违章冒险蛮干等突出问题,严管重处、严厉打击。要坚持执法与服务相结合,促进监督工作程序法制化、规范化、扁平化、人性化。靠前服务,做好政策法规传达及风险提示,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的实际问题,为做好全年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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