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建局、高新区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行政执法队及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住建厅、市安委会有关工作部署,我局印发了《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请认真贯彻落实。
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14日
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按照《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住建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辽住建安委〔2023〕6号)、及《抚顺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抚安委〔2023〕5号)有关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富洋烧烤店“6·21”燃气爆炸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深入排查整治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结合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全面辨识评估施工现场安全风险隐患,深入彻底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落实落细各方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我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2023年8月末结束,结合全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隐患清零”阶段工作任务一并开展。
三、重点排查整治内容
(一)健全危大工程管控体系。认真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完善健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审查、审批、论证等程序,严密组织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跟踪和工程验收,加强监测预警,确保危大工程安全风险受控。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危大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和执行情况、危大工程施工期间项目经理带班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
(二)严查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各县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要将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和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相结合,迅速在全市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掀起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活动。按照《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大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地下暗挖等危大工程,以及有限空间、高空作业、临时用电等施工重点环节和部位安全隐患的排查。。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精准排查各类重大隐患,及时化解安全风险。
(三)落实消防安全整治行动。各县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要压紧压实企业消防安全责任,深入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整治行动。全面排查建筑工地临建彩钢板房消防安全性能,强化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关于深刻汲取去年以来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坚决整治违规施工和违规电气焊作业的通知》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电气焊作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对于进行动火作业的,严查动火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实施动火作业人员,严查是否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严查从事电焊、气焊、电工等特殊工种的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四)狠抓风险隐患整改落实。工程参建单位要参照《抚顺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风险隐患自检自查手册》(示范文本),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台账,明确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分级分类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坚决防止隐患变成事故。对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项目要加大监督执法力度,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实施处罚,达到挂牌督办的坚决实施挂牌督办,落实闭环管理。对拒绝整改或拖延整改的企业和人员,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住建局,高新区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行政执法队及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两个至上”,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主要领导亲自上手抓,周密部署,压实责任,明确路线图、时间表,采取精准有效措施,集中力量开展攻坚,推动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向纵深发展。
(二)深入有序推进。各县(区)住建局,高新区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行政执法队及各有关单位要将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与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等重点工作相结合,从严从细开展风险隐患排查,落实闭环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县(区)住建局,高新区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行政执法队及各有关单位要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进一步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提升建筑工人安全防范意识,规范安全作业行为,构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加强信息报送。请各县(区)住建局、高新区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行政执法队于2023年9月1日前将本部门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总结报送市住建局质安科。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期间,随时报送典型做法、执法案例等重要工作信息。
联系人:邵忠雨 联系电话:57500416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