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各相关科室,局管行业企业:
《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经局党组会议讨论通过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抓好落实。
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4月2日
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室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意见见><关于进一步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意见>》(辽委办发[2018]108号)和《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顺市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我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19年12月底在全市住建领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担当,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管理、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进一步压实特种设备安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管理责任。切实解决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不系统、治理不彻底及屡查屡犯的问题,着力构建特种设备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全力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确保2019年全年及两节、两会、汛期、国庆等重点时段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整治范围及内容
(一)整治范围
压力管道、住宅电梯、建筑工地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所有使用单位。
(二)整治内容
1、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情况:
(1)安全管理方面:是否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并有效运行;是否按规定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专兼职人员;是否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是否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并按时演练。
(2)设备管理方面:是否采购、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是否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在用特种设备是否规范设置安全标识;在用特种设备是否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是否完整;是否及时更新;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修理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
(3)人员管理方面: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特种设备安全作业人员是否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操作特种设备;特种设备作业现场是否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2、公用事业管理部门要对全市燃煤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等使用单位在设备采购、使用、规范管理及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查等方面做好监督和指导。
四、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从即日起至2019年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4月10日前)
市住建局成立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制定印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各对应科室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于2019年4月10日前报送局安全应急科备案,并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签订《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
(二)排查整治阶段(2019年8月31日前)
1、企业自查自改。2019年4月30日前,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照《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责任清单》(附件1)制定自查计划,全面进行自查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排查,对查出问题列出清单,建立《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台账》(附件2),落实整改责任,逐一整改销号,整改要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到期未完成整改、无法保证安全时,应立即依法停止使用相关设备,并及时报告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公开隐患台账和整改落实情况,并承诺全面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隐患台账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附件3)经企业负责人签字后上报监管部门存档。
2、部门监督检查。2019年8月31日前,各业务科室要完成对分管行业特种设备的普查和建档备案工作,通过日常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自查自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专项整治无死角、全覆盖,全力消除事故隐患,并建立长效机制。
汛期、国庆等重点时段,各业务科室要针对重点设备,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和重大影响事件。
3、依法查处惩戒。2019年8月31日前,对拒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使用单位要严格执法,依法查处;严重违法行为,要挂牌督办,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集中曝光一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案例,按照规定查封停用一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设备,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
(三)督导检查阶段(2019年10月31日前)
各业务科室要开展“回头看”检查,重点检查使用单位自查自改是否覆盖,安全隐患是否得到全面整治,违法行为是否得到依法严肃查处,工作责任是否得到有效落实。
(四)巩固深化阶段(2019年12月31日前)
各业务科室要全面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成绩与不足,分析研判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巩固深化全局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成果,构建特种设备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体系,提升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整体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住建局成立以局安委会为主体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韩学军局长任组长,解辉副局长任副组长,安全应急监管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公用事业科、物业管理科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应急科,统一协调专项整治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 各业务科室要履行行业管理责任,督促本行业抓好贯彻落实,各相关部门要通力协作,依法依规开展专项整治。
(三)强化措施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履行安全主体责任,摒弃麻痹侥幸心理,切实对照法律法规、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排查到位、治理到位、培训到位,切实消除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各业务科室要将此次专项整治贯穿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始终,依法履职尽责,创新整治措施,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绩效考核,务求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四)广泛宣传发动。各业务科室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通过各种形式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的宣传教育,普及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常识。要积极利用各类媒介,宣传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教训,曝光违法违规使用特种设备行为,引导社会加强舆论监督,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形成全民关注参与特种设备事故防治的浓厚氛围。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业务科室要加强数据统计和信息报送,客观反映专项整治进展情况。2019年4月10日前,各对应科室要将本部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报局安全应急科备案。2019年10月23日前,各科室要于每月底向安全应急科报送工作进展、典型案例、经验做法、统计报表(附件4)等信息。2019年11月22日前,各科室要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和统计报表报送安全应急科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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