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有关人员:
为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先进经验的交流推广,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对质量安全工作的技术支撑和咨询支撑作用,推进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专家论证、评优评奖、督查检查等工作有序开展,市住建委拟建立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1、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2、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从事监督管理的人员。
3、有关行业协会、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从事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的人员。
二、推荐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恪守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
2、具有建筑类高级技术职称,取得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师、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设备工程师、注册岩土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中的一种执业资格;
3、具有长期从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或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经历。其中,研究生学历(含本科双学位)的应工作8年以上;本科学历的应工作10年以上;大专学历的应工作12年以上;
4、有丰富的质量安全事故处理经验和工程质量安全鉴定经验的技术人员,可适当放宽;
5、熟悉并掌握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性标准;
6、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所从事的业务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入选省级专家库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三、组织推荐
被推荐人填写《抚顺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专家推荐表》(见附件),经所在单位盖章同意后,附上业绩证明材料、学历证、职称证、注册证等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无执业资格的,可不附注册证),于2018年5月18日前纸质材料报送至市住建委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同时发送《推荐表》电子版一份。
联 系 人:宗潇
联系电话:57500416
电子邮箱:zlaqjgc@163.com
附件:抚顺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专家推荐表
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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