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经济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监理、检测企业,各相关单位:
现将《2018年抚顺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全力做好今年的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4月25日
2018年抚顺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点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全市建筑工程质量稳步提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和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提升工程质量安全为着力点,着力解决工程质量安全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政府对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管,突出“一条主线”,深化“两方面加强”,推进“四项工作”纵深开展,即突出抓好党建促质量安全生产这条主线,加强干部队伍和廉政制度建设,扎实推进质量提升行动、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和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健全工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全面提升我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
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处于总体可控状态。提升企业创优和精品意识, 推行样板引路和示范工程建设,争创辽宁省世纪杯优质工程6项、辽宁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1项。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力争创建省级“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1项。
三、工作要点
(一)坚持新发展理念,扎实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1、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法人授权委托书、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和设立永久性标牌制度,推行建立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制度,完善工程质量责任追溯机制。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研究将工程质量水平纳入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指标,将企业及人员信用情况应用到资格资质、招标投标、评奖评优等有关建筑市场监管工作中,切实发挥市场竞争机制对提升工程质量水平的促进作用。强化市场失信惩戒机制,加大对不良信用行为公示力度,及时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完善公共治理和社会监督,构建“守信得偿、失信惩戒”的市场信用环境,强化信用约束。
2、切实保证主体结构质量安全。开展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检查,持续保持对检测机构和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管的高压态势,重点查处使用不合格原材料、供应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预拌混凝土等违法行为。通过现场检查和试验场所核查,杜绝虚假检测、伪造试验数据、出具虚假试验报告等行为,有效整治检测和预拌混凝土市场秩序,确保工程结构质量安全。
3、持续开展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活动。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应认真编制质量通病防治专项方案,重点防治门窗变形、墙面开裂、屋面、厕浴间及外墙渗漏等质量通病。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在质量通病易发的施工部位和节点,不定时开展联合专项检查。建立健全住宅质量信访投诉问题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采取源头治理,从设计、施工各环节严格把关,落实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措施。
4、引导建筑企业争先创优。强化示范引领,充分发挥榜样的引领、示范作用,引导和促进企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树立品牌意识、提升产品质量管理水平和履行社会责任。深入推进企业文化的弘扬与落地,有效促进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履行质量责任、践行质量承诺、严守质量底线,着力提升建筑产品供给质量。择优选择业务能力强、具有影响力的专家成立工程质量专家库,积极为企业科技研发、专项论证、技术咨询、业务培训等提供智力和技术支持。
(二)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
5、认真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建质[2018]31号)精神,研究制定我市专项行动方案。抓好重大危险源防控管理,以危险性较大的建筑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等分部分项工程为重点,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认真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督促工程参建各方主体建立健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编制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组织专家论证,严格按方案施工,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
6、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每季度开展1次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督查,抓好开(复)工、春季防火和其它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检查,督促企业全面排查在建建筑工程中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地下暗挖工程等危大工程,以及施工中事故易发环节的安全隐患,建立隐患排查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逐项落实整改措施。
(三)坚持标准引领,激励企业内生机制
7、建立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制度。根据《辽宁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辽住建〔2015〕46号), 出台《抚顺市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进一步制定完善市级标准化施工的量化考核标准,着力推动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全面实施。建立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状况季通报制度,形成现场监管与市场联动机制,积极推动安全标准化考评成果应用,尽快实现考评结果与市场准入和诚信评价挂钩。
8、积极指导全市建筑施工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活动,召开示范工地观摩会,以点带面、示范领路,全面提升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坚持与时俱进,构建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9、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结合监督工作特点,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深化理想信念和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加强反腐倡廉宣传和热点问题引导,落实“一岗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监督工作环境。
10、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加强监督人员业务培训,对监督人员监督工作情况进行考评,不断提升监督人员的业务能力。改进工作作风,务求工作实效。增强责任意识、专业精神和改革创新能力,培养既有担当又有本领的监督管理队伍。
11、创新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方式。要按照“双随机”检查要求,采取“四不两直”的检查方式,加大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实施差别化监管,对项目管理人员履职不到位,以及施工现场存在较多质量安全隐患的施工和监理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对屡教不改、现场管理混乱的施工、监理企业要加大处罚力度,严重者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并公开曝光。
12、明确监管责任。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形成各司其职,相互联动,综合监管的工作机制,构建一个覆盖全行业,责任到人、职能到位的安全生产网络,实现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管、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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