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开发区)住建局、燃气企业:
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确保春节和全国“两会”等重要敏感时期的全市生产安全,强化城市燃气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从即日起至4月10日,在全市开展城市燃气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专项工作。现将《城市燃气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专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月9日
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城市燃气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专项工作方案
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安排部署,为确保春节和全国“两会”等重要敏感时期的全市生产安全,强化城市燃气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从即日起至4月10日,开展城市燃气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专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狠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狠抓安全监管责任落实,督促企业深入推进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控风险,消除隐患。牢固树立城市燃气安全管理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结合此次专项工作,坚决遏制和杜绝各类燃气事故的发生,促进城市燃气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专项工作组织机构
成立城市燃气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专项工作小组
组 长:宋 军 市住建局副局长
副组长:姚 伟 新抚区委常委
乔玉虎 望花区副区长
王 罡 东洲区委常委
石 毅 顺城区委常委
季长春 开发区副主任
成 员:市住建委公用科、各区(开发区)住建局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公用科,工作人员:徐福生、卜晓春。
工作小组专家组:袁义东、王硃玉、杨锦伟
三、工作重点内容
1、检查城市燃气经营企业
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推进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城市燃气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等情况。
液化石油气方面:(1)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燃气经营、瓶装燃气供应活动的;(2)为无证、无照液化气经销点提供经营性气源的;(3)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瓶装燃气的;(4)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的;(5)液化石油气违法掺混二甲醚经营销售的;(6)未按要求开展入户检查与安全用气宣传的;(7)管网老旧、铸铁材质、锈蚀严重的;(8)未建立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的;(9)无安全事故和反恐防范应急预案,无抢险救援物资和反恐防范器械。
天然气方面:(1)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燃气经营的;(2)天然气管道被违法占压,未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未采取严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的;(3)管网老旧、铸铁材质、锈蚀严重的;(4)管道燃气企业未建立健全并落实日常巡检制度的;(5)未按要求开展入户检查与安全用气宣传的;(6)未指定安全事故和反恐防范应急预案,未定期组织演练的;(7)从业人员未经专业培训或考核不合格,无证上岗的;(8)未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和巡查制度的。
2、及时报送信息
各区(开发区)要每月4日前报送“百日攻坚战”督查检查统计情况和工作小结,每月至少报送一篇典型工作信息,4月3日之前报送工作总结,报送至市住建局公用科。
四、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月15日)
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部署燃气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专项工作。形成《城市燃气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工作方案》
2.集中排查整治阶段(1月16日至2月28日)
一是排查到位。各区燃气主管部门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总要求,组织燃气企业查清本地区城市燃气在经营使用、规划建设、设备质量、管线运行、经营许可等方面存在安全隐患的具体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制定排查任务表,明确排查主要任务、具体要求、完成排查时限、责任部门及工作机制等。
二是整改到位。燃气企业对检查出的重大隐患问题和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要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制订整治方案,做到“一隐患一方案”、“一重大危险源一台账”。隐患治理要做到资金、责任、时限、措施、预案“五落实”,燃气主管部门要加大检查工作力度,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强化痕迹管理和闭环管理,确保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彻底消除;对确因客观原因短期内无法整改到位的,要责成专人死看死守,确保城市燃气设备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3.复查督查阶段(3月1日至3月31日)
各区燃气主管部门对已完成隐患和问题整改的逐项进行复查验收,确保隐患和问题得到彻底整改。要组织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巩固专项行动成果,采取坚决措施防止隐患问题反弹。
专项工作小组分别对五个城区进行集中检查。联合城区主管部门对抚顺中燃公司进行检查。
4.总结评估阶段(4月1日至4月10日)
各区燃气主管部门要对集中检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认真总结评估工作成效,提炼好的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汇总未完成整改的隐患和问题,制定下一步工作措施,形成工作总结和评估报告。
联系人:卜晓春 电话:57500560 邮箱:fsszjwgyc@163.com
附件:1、百日攻坚战(基本情况)月报表 2、百日攻坚战(执法检查)月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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