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住建局、市城市建设发展促进中心:
为进步一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根据《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建筑市场秩序专项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抚住建〔2021〕73号)文件规定,市住建局会同市城市建设发展促进中心决定从6月8日起派出检查组,对各区(县)2021年在建工程项目开展建筑市场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及方式
检查组深入建筑工地现场,对照实名制平台考勤数据,重点检查项目管理人员现场履职情况,打击项目“三包一靠”等违法行为,详细检查内容见《2021年全市建筑市场秩序专项整改工作方案》。
二、检查组组成人员
组 长:付 磊 市住建局总经济师
副组长:刘旭东 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和改革科科长
组 员:胡宁豫 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和改革科四级主任科员
孙佳飞 市城市建设发展促进中心副高级工程师
区(县)负责建筑市场工作的同志
检查组到各区(县)具体时间和日程以检查组通知为准。
三、工作要求
1、压实责任,明确分工。各区(县)要高度重视此次建筑市场检查工作,充分发挥行业职能,落实属地责任,市、区(县)两级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工作落实有部署、有跟踪、有成效。真正做到人员动起来,工作落下去,效果显出来。
2、强化检查,务求实效。此次检查不仅是完成建筑市场检查的本职工作,更要通过检查提高我市建筑用工实名制的考勤率,为迎接国务院2020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做好准备。
3、早抓细抓,常态监管。从招投标环节开始,将建筑用工实名制管理和建筑市场管理作为日常监管的一项工作,从源头治理,不留死角。
4、严格查处,绝不姑息。对工作不配合、拒不整改或证据确凿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坚决按照《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检查组在检查期间要遵守廉洁自律八项规定要求,同时按照各县区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自我防护。
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7日
(联系人:胡宁豫 联系电话:5750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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