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相关文件的意见》(辽住建[2015]2号)要求,经清原满族自治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建筑业企业资质专家评审,并结合网上公示反馈意见,经市住建委主任办公会会议研究决定,批准辽宁龙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筑业企业资质。
附件:获批资质建筑业企业名单
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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