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城区住建(城管)局、各街道办事处、市城建发展促进中心、局相关科室、局直属大队:
现将《抚顺市“门前三包”责任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19日
抚顺市“门前三包”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抚顺市第十六届人代会第四次会议精神,全面加强我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依据《抚顺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夯实城市管理基础,提高全民参与城市管理的意识和自我约束行为,打造整洁、有序、优美的城市环境。
二、责任主体
市区内所有临街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门店产权所有者、个体私营业主及住户。
三、责任范围
横向为责任主体沿街建(构)筑物总长,纵向为相临责任主体中间界线沿长线至人行步道边石(无人行步道的以道路边线为界)。每个责任单位的责任范围由街道办事处视具体情况划定,并以责任告知书的形式告知责任单位。
四、责任内容及标准
1、包净化:及时清除责任区内的痰迹、烟头、纸屑、果皮、塑料袋、污水、渣土、碎石、人畜粪便等污物;冬季按时清除门前责任区内积雪和残冰;及时制止各类破坏环境卫生设施和乱丢乱扔乱倒等不良行为。
管理标准:责任区内无杂物、无暴露性垃圾、无污水溢流、无蚊蝇孳生地(物);垃圾实行袋装密闭存放,禁止垃圾袋出门摆放;冬季无雪堆、雪包、雪条和冰棱。
2、包美化:及时清除责任区内建(构)筑物、门市门脸的张贴喷涂广告、地面铺设的破旧地毯等,保持墙体、门市门脸等周边环境整洁美观;对破损、字迹不清、存在安全隐患的门牌匾额要及时修缮或更换;及时拆除占道遮阳棚、店招牌、布幅广告标语等;缓步台设置符合标准,对损坏的要进行及时维修;屋顶、阳台不得堆放和吊挂杂物;临街树木不得牵线挂物、晾晒物品;及时制止和举报破坏建筑物立面整洁美观的行为。
管理标准:责任区内建(构)筑物上无张贴喷涂、布幅广告标语、占道灯箱牌匾、破旧地毯等;门牌匾额保持清洁完整,缓步台设置规范无破损;无绑绳挂物现象。
3、包秩序:责任区内禁止乱摆摊点、占道经营、乱堆乱占、店外加工及当街屠宰,对散发广告行为要及时进行劝阻、制止和举报。责任区内自行车摆放整齐有序,机动车按停车位停放,首尾一致。
管理标准:责任区内无占道刷车、占道加工、占道修车现象,路面无油渍;无店外经营、乱设摊点等占道经营现象;无僵尸车、箱体广告车等乱停放现象;无建材货物、电线电缆等乱堆放现象;无当街屠宰现象。
五、责任分工
“门前三包”责任制遵循两级政府、三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层层包保的原则。
市住建局负责主管全市“门前三包”的监督检查等工作,每次检查后形成工作通报,并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市容、循环、绿化、城管、市政等业务科室加强日常巡查,协调指导城区做好相关工作。
城区住建局(城管局)为本辖区“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的主管部门,指导检查街道办事处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定期组织检查,并要依据国家、省市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法律责任加大处罚力度,督促问题整改。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组织实施,向责任单位下发“门前三包”责任告知书,责任单位发生变动的及时告知新的责任单位。“门前三包”责任告知书的内容包括责任区的具体范围、责任要求、责任单位的权利义务等。对辖区内“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或不定期抽查,按路段建立“门前三包”责任制档案,进行考评。
责任单位要按照“门前三包”责任告知书的内容落实定人、定岗、定时、定责管理制度,认真履行责任。
六、实施时间
“门前三包”责任制是一项长效管理工作,在2021年全面实行基础上,按此方案逐年持续推行,全面推进。2021年主要分三个阶段具体实施。
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5月10至2021年5月30日),各城区住建(城管)局、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要结合本实施方案,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召开相关推进工作会议,通过新闻媒体、发倡议书等形式,广泛宣传,全面动员。
第二阶段为实施阶段(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12月15日)。各城区住建(城管)局、各街道办事处根据实际,划定责任区,发放告知书、开展门前范围内整治活动等。
第三阶段总结检查阶段(2021年12月16日至2021年12月30日)由市住建局组织对各区开展“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验收。
七、相关要求
1、认识到位。“门前三包”是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管理、维护良好的城市环境容貌秩序的有效手段。各城区住建(城管)局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认识“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安排部署、明确主管领导、具体负责部门及责任人,协调指导好“门前三包”相关工作。
2、管理到位。各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建立健全“门前三包”台账制度,对“门前三包”责任单位逐一登记备案,及时录入责任单位名称、地址、电话、责任告知书发放等情况,实行台帐管理,并及时调整登记内容,为实施动态管理提供依据。
3、考核到位。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相关督导检查考核机制,切实加强对“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情况的巡查和管控,对管理措施到位的责任单位进行表扬,对落实工作不力的进行批评,有效督促“门前三包”工作深入开展。
4、整改到位。各城区住建(城管)局要及时督促“门前三包”责任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限时整改,对疑难问题要通知相关部门协调整改。
5、宣传到位。要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门前三包”相关法规和政策,通过“公开信”、“倡议书”等多种方式加大进店入户的宣传力度,使“门前三包”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在全社会形成全民共同参与城市管理、维护城市环境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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