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按照国家和省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爱卫办《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辽宁省将开展五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及《2020年抚顺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方案》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城区环境卫生管理,营造整洁、文明、有序的生活环境。我市开展城市建成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整治行动的时间和范围
(一)整治活动时间
3月20日至4月30日
(二)整治行动范围
全市建成区
二、整治行动的具体任务
(一)全面整治城区环境卫生
1.环境卫生。针对城市大环境存在的脏乱差问题,结合开展春季爱国卫生清洁月活动,掀起一场全社会参与的治脏战役,全面清除城市街路两侧、城乡结合部、生活垃圾、建筑残土和各类杂物,消除环境卫生死角,净化城市大环境。
2.市容管理。全面清理城市街路两侧乱贴乱画、乱堆乱占、乱设乱挂等“六乱”行为(特别是城市“牛皮癣”的整治)。对城市主要街路和繁华地区要进行重点治理,确保在短时间内取得明显成效,达到基本杜绝“六乱”行为的目标。对次要街路要采取整治与规范相结合的治理措施,使“六乱”行为得到有效控制。
(二)专项整治市场环境卫生
1.整治违章占道经营。全面整治城市道路两侧的违章露天加工、维修、清洗和屠宰场点;规范店外经营、摆摊经营(如大型水果超市)等违章占道行为。加强日常巡视,使违章占道经营得到有效控制。
2.整治占路市场。依据《抚顺市城市修补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工作目标按时完成整治占路市场任务。一是对严重影响市容和道路交通的探头市场坚决予以取缔;二是对开办的早、晚临时市场要予以规范管理;三是要对现有占路市场加强规范管理,对有条件的占路市场实施退路进厅。
3.整治市场周边乱搭乱建行为。严格城市规范执法,继续加大对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依法拆除城市规划区内违反城区规划,擅自搭建及建设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依法整治城市道路两侧违法搭建临街建筑物、构筑物,接建的露台、偏厦等,并确保在短时间内取得明显成效。改善城市容貌和居民居住环境。
(三)集中整治社区环境卫生
1.整治社会环境卫生管理方面。对封闭小区及无物业小区等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进行清扫、清洁、清理、清运和消毒。清除公共区域的生活垃圾、建筑残土和各类杂物,消除小区环境卫生死角。同时,对小区内的健身器械全面消毒。
2.社区市容管理方面。整修和完善垃圾收集点、垃圾房(箱)、宣传栏、告示牌等设施,保障社区整洁规范;对侵占绿地及“小开荒”等行为进行整治。
三、整治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
按照专项整治行动的总体安排,按照“属地管理,部门配合;高位监管,分级负责;突出重点,全面整治;疏堵结合,建章立制”的原则,结合各自的实际,做到有目标、有计划、有布置,制订出具体的工作方案。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按照“四定”(定人、定时、定段、定责任)的要求,真正做到精确到米、责任到人,各区及各单位的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要按时段、按要求、按标准层层分解、层层落实,做到任务明确,工作落实。
(三)加强宣传,全民参与
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有效的地宣传城市管理相关规定,组织开展“春季大扫除活动”,引导广大公众参与到城市管理中来,动员广大市民积极争做城市的义务管理者,形成人民城市人民管的良好局面,为改善我市环境卫生状况做出积极贡献。
(四)及时总结,报送进度
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每周四需要报送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相关工作信息,对照具体任务中的三大项7方面整治工作,对项梳理工作进展信息,每项整治工作附图片5张以上。
联系人:市卫健委爱国卫生科 孙 擎 57500135 邮箱:fsawb2015@163.com
联系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李凤娟 57739033 邮箱:fscgjsrc@sina.com
抚顺市城乡管理委员会 抚顺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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