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建局、市房产业协会:
根据省住建厅信息公开有关工作要求,市住建局制发《抚顺市物业服务信息公开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落实。
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17日
抚顺市物业服务信息公开行动实施方案
为推动我市物业行业服务规范化进程,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加大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市住建局决定在全市开展物业服务信息公开行动。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真正把学习教育成果体现到行动上、落实到工作中。以物业服务信息公开行动为契机,加速我市物业服务规范化进程,打造诚信、自律、法制的物业市场环境,共同缔造稳定和谐的社会治理秩序,助推幸福抚顺建设,提升全市百姓居住幸福指数。
二、工作目标
聚焦业主关注的物业费收费问题,采取政府部门规范、行业协会引导、社会群众监督、物业企业自改的基本思路,通过开展一段时间的集中规范行动和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促进物业服务企业自主公布物业服务信息,实现物业服务相关信息应公开尽公开,提升物业服务收费透明度,做到“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促进企业提高服务水平;为我市规范物业服务行为、净化全市物业市场环境整体行动踏出坚实一步。
三、公开内容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公布并定期更新以下物业服务信息:
(一)本项目各档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
(二)本项目物业服务费构成明细
(三)本项目提供物业服务事项及服务标准明细
(四)本项目提供增值服务(即合同约定之外的其他有偿服务)事项及收费标准明细
(五)本项目共用部位经营所得收益及处置情况明细
(六)本项目相关工作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
四、具体措施
(一)加强工作部署
各县区住建局要通过召开动员会等方式,督促辖区内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在住宅项目内显著位置,采取公示栏、收费清单、电子滚动屏等方式,公布物业服务相关信息。指导企业严格按照公开内容及要求进行公布,并确保公布信息真实性,避免公布内容不详细、不真实,重点内容不公开等情况。
(二)加强宣传引导
市、区住建局按照住建部房地产司的统一格式印制宣传册,发放给物业服务企业和广大业主。在市、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门户网站集中公开有关法规政策,并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解读。要设立行动举报专线,发动广大业主,对行动进行监督。
市物业行业协会要向物业服务企业发出倡议,组织10个以上品牌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合法经营、规范收费”承诺书,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引导工作。
(三)采取保障措施
各县区住建局要在整治期间集中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工作,检查小区物业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对未按要求进行公开的要监督相关企业进行整改,确保各小区物业按照相关要求,公开本项目物业服务相关信息。要将物业服务信息公开纳入企业年度服务质量考核工作。
市住建局将定期联合市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长期开展抽查检查工作,抽查各小区物业服务信息公开情况,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长期做好物业服务信息公开工作。
(四)落实行业整治
各县区住建局要将本次行动和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相结合,通过开展专项检查、受理群众举报等方式,掌握各小区物业相关活动开展情况及日常服务履约情况。对违反信息公开规定的、不按合同约定乱收费的、物业服务合同不规范的以及严重危害业主合法权益的,要督促相关企业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要将企业违规行为在小区公开通报,并上报市住建局,市住建局将通过网站、媒体等方式对典型违规案例进行曝光。
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
市住建局召开工作部署会议,做行动总体动员部署,确保行动有效开展。各县区住建局对辖区内各小区物业及其他辖区在册物业服务企业传达行动要求,部署企业落实具体工作;指导街道社区等有关部门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并发动业主委员会及小区业主做好监督。
(二)集中行动阶段(8月至10月)
各县区住建局通过开展督查检查等方式,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住宅物业项目信息公开工作。市物业协会向物业服务企业发出倡议,组织企业签订承诺书,并通过其他有效措施做好行业引导。市住建局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抽查检查工作,对违规企业进行查处,同时根据行动开展情况及时做好督导工作。
(三)工作总结阶段(11月)
通过组织各区(县)交叉检查、市住建局抽查、调研等方式,掌握全市相关行动开展情况,了解工作成效,梳理问题,总结经验做法,形成工作报告报省住建厅。
(四)长效管理阶段(12月至长期)
市、区两级住建局及其他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完善相关工作制度,长期落实好物业服务信息公开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治责任。各县区要提高政治站位,贯彻落实共同缔造理念,将加大物业服务信息公开力度工作作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抓严抓细抓实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要途径,作为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的重要抓手,精心组织,统筹推进,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加强督促指导。各县区要加强工作指导监督,实行台账管理,定期调度进展,对工作推进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小区物业进行挂牌督办。要在工作中践行群众路线、坚持实事求是、力戒形式主义,切实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市住建局要会同市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专项活动抽查检查工作,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抽查工作,对违规行为予以通报和曝光,确保行动起到实效。
(三)加强工作协同。坚持以上率下、上下联动,实行分工负责,加强协调配合。要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台账,推动落实。要协调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开展联动执法,形成工作合力。
(四)抓好长效常治。各县区住建局指导本辖区内各小区物业建立物业服务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对本物业项目收费信息及其他有关信息进行公开,形成长效机制,真正做到“让小区群众明明白白消费”。
(五)做好信息报送。各县区要认真总结本地区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送创新做法和典型案例,每月月底报送当月工作进展情况和统计报表(附件1、附件2),11月29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附件:1、加大物业服务信息公开力度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
2、住宅物业服务项目收费信息公开台账表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