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住宅电梯安全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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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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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市住宅电梯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保障全市住宅电梯用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市住建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在用住宅电梯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工作将从即日起至2019年12月底结束,治理范围包括全市在用住宅电梯及其实际使用单位。通过开展全市住宅电梯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切实解决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不系统、治理不彻底及屡查屡犯的问题,着力构建全市住宅电梯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全力保障全市住宅电梯安全运行,确保2019年全年,尤其是汛期、国庆等重点时段住宅电梯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整治期间,各县区住建部门要开展辖区内住宅电梯基本情况普查工作,建立在用电梯台账并报市住建局物业管理科汇总;同时指导企业对照《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责任清单》进行住宅电梯安全自查自改,并开展辖区内电梯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主要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一是安全管理方面,包括电梯使用单位是否建立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并有效运行;是否建立住宅电梯安全技术档案;是否制定住宅电梯事故应急预案并按时演练。二是设备管理方面,包括企业是否采购、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住宅电梯;是否与具有相应资质的电梯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合同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是否完整;三是人员管理方面,包括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对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等。
同时,进行住宅电梯隐患排查。结合住宅电梯定期检验、电梯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等工作,以使用年限长、使用条件差、问题出现次数多的电梯为重点检查对象,对全市住宅电梯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和风险的电梯逐台建档,逐台评估安全风险,逐台制定整治方案,逐台进行整改销号,消除风险和隐患。
此外,还将重点整治“三无”电梯,对“无物业管理、无维保单位、无维修资金”的电梯,要报市政府,联合有关部门挂牌督办,重点治理。积极推进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程。在充分争得小区业主同意的前提下,采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政府政策资金配套的资金筹措方式,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住宅电梯进行维修改造,努力实现住宅电梯“零”事故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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