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改善民生为核心,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有序推进全省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全省老旧小区情况调查的通知》(辽住建房〔2018〕41号)要求,在全市组织开展老旧小区情况摸底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的目的
老旧小区改造是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内容。开展老旧小区摸底调查是为了准确了解掌握各地老旧小区的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需要改造的主要内容,为老旧小区改造提供可靠的工作基础。
二、调查的内容
老旧小区情况调查范围主要是各县、区2000年以前建成的环境条件较差、配套设施不全或破损严重、无障碍建设缺失、管理服务机制不健全、群众反映强烈的住宅小区。重点对老旧小区住宅建筑的基本功能和配套基础设施情况、住宅小区管理模式(包括业主自治、社区管理、保障型物业服务、专业化物业服务等)以及需要改造的内容、标准、资金需求和居民整治需求等全面进行摸底调查,逐个进行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具体调查内容详见调查提纲(附件1)。
三、有关事项
1、请各县、区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于2018年8月20日前将联络员的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等信息报至市住建委物业管理科电子邮箱。
2、请各县、区立即组织开展调查工作,按照调查提纲要求撰写调查报告,认真填写调查表(附件2),并于2018年8月23日前,将调查报告和调查表(附电子版)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市住建委物业管理科。
联 系 人:鞠大鹏
联系电话:024-57612070
传 真:024-57612060
电子邮箱:fsszjwwyc@126.com
附件:1、老旧小区情况调查提纲
2、老旧小区情况调查表1和2
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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