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建局(房产局、城建局、房产管理中心)、各物业服务企业:
当前,我市已经进入汛期,为做好汛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各物业服务区内人、财、物安全度汛,有效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事故,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按照《辽宁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省住建厅《关于在物业服务工作中加强汛期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精神,现就在物业服务中做好汛期安全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汛期安全意识,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各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领会“抓安全生产就是抓政治、抓安全生产就是抓稳定、抓安全生产就是抓民生”的深刻含义,把抓好汛期物业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当前各项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防汛安全责任制,明确分工和责任,细化措施和任务,积极做到提前预警、提前安排、提前部署。
二、全面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各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对照“十防”(即:防倾倒、防坍塌、防滑坡、防雷击、防淹没、防倒灌、防冲毁、防堵塞、防断电、防设备损坏)要求,立即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管理区域开展防汛安全检查,指导督促企业、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开展宣传防汛安全教育,进行防汛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发现隐患立即整改,或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确保各项安全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要重点排查防涝设施建设、运行维护和应急管理的情况,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排水网管、雨水井、屋面雨水口、排水泵站清掏、疏通、维修和养护工作,提高排水能力。二要加强日常巡查,确保园区道路、水井盖及水井篦子处于完好状态,防止出现车辆和人员坠落。对地下车库出入口、地下室及人防等地逐一进行检查,保证排水通畅。三要对楼体立面、围墙、人造景观等逐一进行检查,发现裂缝、坍塌、倾斜等问题及时修补。四要加强对电梯的管理和使用,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汛期来临时,确保电梯的正常使用,电梯井无积水。五要对一些处于低洼地段的危旧物管小区,在上报相关责任单位的同时,要切实落实自防、自救、自保措施,确保强降雨时不发生房屋倒塌和人员伤亡事故。
三、制定防汛应急预案,加强汛期应急处置
各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科学、可操作的防汛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物业企业要配备必要的防汛物资(如:沙袋、挡水板、防风胶纸、雨具、照明工具、发电机、抽水磊、警戒带、警示灯等),发生强降雨时,要加强低洼地区积水强排工作,做好地下停车场等区域除险排涝工作,在可能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部位,设立安全警示标识,必要时安排专人看护,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遇到重大险情时,各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救援队伍,第一时间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指导物业企业科学有序进行应急处置。
四、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建立防汛值班制度
各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安全防范责任制,实行汛期安全管理值班制度,公布联系方式,8月10日前上报市住建委物业科,确保主汛期24小时信息传递通畅。物业服务企业要在项目公示栏或明显位置公布24小时应急电话,并安排专人值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在遇险情时,值班人员要立即向属地的防汛指挥部、市(区、县)住建委(局)报告,通过易安居平台或值班电话上报汛情。
委防汛值班联系人:刘福海
联系电话:57612070,18241303135
邮箱: fsszjwwyc@126.com
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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