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住建局,抚顺县、清原县、新宾县城建局:
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辽住建房〔2019〕9号)要求,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深入推进房地产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公平健康的房地产市场环境,现就做好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住建部门组织本辖区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全面自查,并按要求填报企业自查表(详见附件1、2),并根据自查存在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自查内容要逐项对照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重点(详见辽住建房〔2019〕9号)中要求重点整治的房地产开发企业12种违法违规行为、房地产中介机构10种违法违规行为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3种涉黑涉恶违法行为。
三、各县区住建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整治工作,认真做好本辖区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自查和整改工作,在4月30日下班前将汇总后的企业自查情况报市住建局存档备案。
四、市住建局在5月5日-6月15日根据企业自查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检查范围为:
(一)2019年以来省长信箱、厅长(市长)信箱、人民网留言、民心网投诉、省住建厅转信访举报件以及各市掌握的其他信访投诉线索中涉及的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和中介机构(门店);
(二)存在逾期交房、捆绑销售、价外加价、质量低劣等问题的房地产项目以及“烂尾”楼盘等;
(三)商品房、二手房近三个月交易量排名前10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和中介机构;
(四)商品房近三个月成交均价排名前10和成交价同比涨幅排名前10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要边检查边整改。对涉及物价、工商、金融等部门的要及时抄送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对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要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
五、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玉美 联系电话:57612280 邮箱:fcjzzjsc@163.com
附件:1、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辽住建房〔2019〕9号)
2、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自查情况表
3、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自查情况表
4、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检查情况汇总表
5、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检查情况汇总表
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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