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住房保障工作,我局根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抚顺市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fszjbzk@163.com。
2.通过信函将意见寄至:抚顺市顺城区长春街道振兴大厦A座804室,邮编:113009,并在信封上注明“《住房保障办法》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1日。
附件:《抚顺市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办法(征求意见稿)》
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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